二月九日 组织:稳定的破坏因素 组织的“文化”总是超越社区范围。 现代组织必须在社区中运行。它们的成果也体现在社区之中。但是,组织不能使自己淹没在社区中,或是完全隶属于社区。组织的“文化”必须超越社区范围。企业会关闭下属工厂,而当地的社区可能正是依赖这些工厂来解决就业问题。企业还会用年仅25岁、精通计算机程序的“精明小子”,来代替头发灰白、花了多年时间学习手艺的模具制造工。类似上述的任何一个变化都会造成社区的混乱。每一个变化都被视为“不公正”的,每一个变化都会破坏稳定。 决定组织文化的,是任务的性质,而不是该任务所在的社区。每个组织的价值体系由其任务决定。每家医院、每所学校和每个企业都必须坚信:它正在做的事为其所在社区作出了重要贡献。总之,这也是社区内其他所有人赖以依靠的贡献。为了出色地完成任务,组织必须用同样的方式组织起来并加以管理。如果组织的文化与它所在的社区价值观产生冲突,组织的文化一定得占据上风,否则组织将无法对社会作出贡献。 行动指南: 如果沃尔玛意欲进军你所在的社区,如果社区居民坚持反对,你认为沃尔玛应该何去何从?沃尔玛在什么情形下撤退才是明智的呢? 摘自: 彼得.德鲁克《后资本主义社会》(Post-Capitalist Society) 今目标点评: (本期点评,文荣博士,北京亿企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,今目标管理平台缔造者之一) 本篇日志不太好理解。 企业不可能凭空产生,必须植根于社会。社区(Community),是社会的一部分,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所。任务(Task),此处译为“使命”更贴近德鲁克的原意。使命,是企业存在的原因和目的,也是企业文化的根本和源泉。 德鲁克始终强调企业应该为社会做贡献,这并不是道义上的建议,而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必须。一个只考虑自身价值的企业,很难被社会长期认可。好比在居民小区旁开迪厅,就算法律允许,保安林立,也难保不生其他事端。一旦激起公愤,事实上也难以为继。 当企业使命和社会价值观发生冲突的时候,德鲁克站在企业这边,因为唯有坚持并实现自身的使命,企业才能真正对社会有所贡献。企业总是少数,代表小部分人的利益;而社会价值观往往体现着更多人的意志。旗帜鲜明地支持少数人,确实很需要一些勇气。 记得新劳动法颁布后,张五常连续写了九篇反对文章。于是就有人直指张五常是“黑心资本家的代言人”,诘问他“置广大劳苦大众的利益于何地”。张五常有过简要的解释: 若问劳苦大众:「需要政府帮助吗?需要多点保障吗?需要老板多给钱吗?」他们多半回应:「要、要、要。」他们可没有想到,老板比他们吃得好穿得暖,主要是出了钱设厂置械,有利息与风险的回报,而那些「保障」法例,到头来害了他们。 这个解释引来了更多高尚的义愤,不过张五常的本意,是反对政府干预劳动合约的选择自由而已。在张五常看来,用似是而非的“公平和正义”去扰乱市场自身的运行规律,对劳资双方都没有好处,最后只能是一个双输的结果。 利益的博弈,无关乎道德。企业既然是一种必然的存在,管理者就应该努力寻找并遵循存在的法则,就算貌似“不公正”,破坏了社区的稳定,也要坚持达成自身的使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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